一、信访受理方式
来信、来访地址:河南省郑州市经开区第十五大街267号信访接待室
电子邮箱:zjqjxf@cscec.com
二、信访受理范围
(一)按照诉讼与信访分离的原则,负责受理本单位职能职责范围内的信访事项。
(二)对检举、揭发类事项,应按照纪检监察工作相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处理。
(三)信访事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,不予(再)受理:
1.不属于本单位职能职责范围的;
2.采取走访形式,但跨越应当受理的本级和上一级机关反映的;
3.在规定的办理时限内再次提出的;
4.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复查、复核申请,信访人仍就同一事项重复信访的;
5.应当通过审判机关诉讼程序或者复议程序、检察机关刑事立案程序或者法律监督程序、公安机关法律程序处理的,涉法涉诉信访事项未依法终结的,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处理
6.其他属于不予(再)受理范围的。
三、注意事项
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,应当客观真实,对其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,不得捏造、歪曲事实,不得诬告、陷害他人。
四、中建七局各单位信访受理方式
按照“属地管理、分级负责,谁主管、谁负责”的原则,转送有权处理的机关、单位。